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仅一新材料年产5G滤波器及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项目(一期)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
2024/12/18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仅一新材料年产5G滤波器及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项目(一期)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》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
项目名称:仅一新材料年产5G滤波器及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项目(一期)

建设单位:芜湖仅一新材料有限公司

公示内容: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、专家组意见,详细内容见附件。
    公示时间:2024年12月18-2025年01月15日(20个工作日)。
    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    联系人:夏部长
    联系电话:13866651685

验收监测报告表

验收意见